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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佳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助力生态环境改善
“现在村里的化粪池不外排了,河道垃圾也清理了,没有恶臭味了,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2024年8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整改效果“回头看”工作过程中,当地村民对检察官说道。
2024年4月16日,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泥河沟村简易化粪池溢出绿色液体,味道刺鼻,且村民长期直接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入车会河后汇入黄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通过与村民交流、实地现场查看及无人机航拍固定证据等方式确定损害事实。于2024年4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县水利局、环保局、当地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河道整治工作,雇佣工人使用器械清理河道污染物,当地政府加快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延伸系统和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水利部门督导巡查,彻底完成河道整治工作。至此,河道已恢复原貌,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当地村民对此一致好评。
佳县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今后,佳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持续做好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以检察履职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佳县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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